III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分类,III类医疗器械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有源植入器械:如人工心脏瓣膜、人工关节等。
无源植入器械:如骨板、骨钉、骨针等。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如人工心肺机、血液透析机等。
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如心脏起搏器、心脏除颤器等。
无源植入式医疗器械:如药物洗脱支架等。
体外感应类医疗器械:如超声诊断探头等。
体外诊断试剂:如血糖仪、血氧仪等。
其他类:如助听器、制氧机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常见的III类医疗器械分类,具体分类标准和范围可能因不同地区或不同机构而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根据当地相关法规和指导原则进行分类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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