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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医院上榜,深圳“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增至4家

时间:2023-2-23 15:13:5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点击:

深圳特区报

2月22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二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注意到,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实施“港澳药械通”的第二批指定医疗机构共有14家,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深圳禾正医院、深圳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上榜。算上“港澳药械通”首批5家内地指定医疗机构之一的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已有4家“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

《通知》称,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实施“港澳药械通”的第二批14家指定医疗机构系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港澳药械通”系列工作要求,释放更多政策红利,经征求省药监局意见,省卫生健康委审核研究决定的。这批指定医疗机构中的另外11家医院是: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广东祈福医院、广州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横琴院区)、佛山复星禅诚医院、东莞松山湖东华医院、东莞光明眼科医院。

《通知》指出,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以及临床急需、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简称“港澳药械通”。

《通知》要求指定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程序向职能部门申报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不断完善健全审核、采购、使用、监测、评价、信息和安全等管理制度机制。要加强日常巡查,严格防控医疗风险,严禁港澳药品医疗器械非法流入社会,确保仅用于本医疗机构特定医疗目的,保障用药用械安全,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据了解,2021年8月,“港澳药械通”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正式扩展实施。“港澳药械通”首批5家内地指定医疗机构之一的另外4家医院是广州现代医院、广州和睦家医院、珠海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中山陈星海医院。

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港澳药械通”政策落地以来,截至2023年2月12日,累计获得批准急需进口药品23个(共46个批次),医疗器械13个(共15个批次),共惠及178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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