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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267家,其中,212家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48家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25家机构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持续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市共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2400余个,签约总人数近400万人,每万名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近3.4名。
同时,通过推动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目前,本市共67所医疗机构加入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名单,互认项目共43项;共56所医疗机构加入医学影像资料共享名单,共享项目共20项。全市16个区中,14个区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15个区实现在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大方便患者就医,同时也减少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本市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行动,推出“拓展智慧门诊方便患者就医”等10项举措,为患者提供预约挂号、线上缴费、自助取号、检验检查结果打印等全功能智慧化服务,支持多种支付方式。通过大数据分析,优化完善分诊叫号功能,合理安排就诊患者数量。推进分时段预约制度落实,预约时段精准到30分钟。
推出“互联网+”医疗服务措施,扩大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互联网+护理服务”等医疗服务覆盖机构范围和医疗服务项目,为患者提供规范、方便的医疗服务。
全力推进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建设,完善电子病历系统。目前,本市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应用4级及以上水平的三级医疗机构共36家(占比72%),其中达5级以上高级别的三级医疗机构共2家。2021年全市参评三级医疗机构的平均级别为3.67,呈逐年上升趋势。
本市还通过管理创新来推动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在体制创新上,成立市医疗服务评价和指导中心,负责所有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全流程事务性工作,持续提升质控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在组织创新上,成立天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委员会和天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明确了质控管理架构、质控管理职责和质控指标体系,做到组织健全、职责清晰、动态监测、持续改进。在体系创新上,成立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70家,16个行政区共成立区级质控组织183家,质量管理逐步实现医疗机构内医疗服务流程和行业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全覆盖。在模式创新上,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案首页上报数据与卫生统计直报平台中医疗服务能力、财务、人力资源、设施设备等数据进行全面整合,构建智慧医疗质量管理模式,并逐步将数据应用从事后管理向过程监控和事前预警发展,全面推动医疗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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