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药品审评检查中心(以下简称检查中心)对标《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修订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完成41家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企业飞行检查工作,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为企业服务、为监管服务。
一是组织学习灵活多样,打造专业化检查员队伍。检查中心在医疗器械流通环节新法规颁布实施后,开展“理论+实践”“自学+讨论”、以老带新等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促使检查员尽快掌握新法规、统一现场检查尺度;同时采取以学促干、以干代训、学干结合的方式,严格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二是合理制定检查方案,优化器械流通领域营商环境。检查中心在开展对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飞检工作前,一方面充分与北京市药监局、各区市场监管局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市场和企业现状,查找企业在管理中与新法规新标准之间的差距,做到现场检查有的放矢;另一方面现场针对在企业发现的问题,结合企业经营特点和经营方式,进行规范指导,逐步提升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企业经营水平。(郭欣)
(摘自中国食品药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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